【发布时间】:2022-02-08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经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30人国医大师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59957769
传真:(010)59957761
电子邮箱:rsc@natc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100027)
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第四届国医大师拟表彰人选名单
(3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